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3]
考核內容:
(1)貫徹落實《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2)臨床檢驗實驗室集中設置,統一管理,資源共享。實驗室管理統一標準,統一質控,保證質量。
(3)臨床檢驗實驗室布局與流程應當安全、合理,并符合醫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4)臨床檢驗項目滿足臨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時急診檢驗服務。
(5)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按照規定開展室內質控、參加室間質評。沒有質控的臨床檢驗項目或科研項目,不得以創收為目的,不得向臨床出具檢驗報告。
(6)檢驗報告及時、準確、規范,有審核制度。
(7)遵守檢驗項目和檢測儀器操作規程,定期校準檢測系統,并及時淘汰經檢定不合格的設備與試劑。
(8)患者、醫師與護理人員對檢驗部門服務滿意。
8.病理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病理工作能夠滿足臨床工作需要。
(2)建立并執行標本核對制度。
(3)病理報告及時、準確、規范,有審核制度。
(4)冰凍切片與石蠟切片的診斷符合率較高。
(5)病理切片、蠟塊保存符合規定。
(6)患者、醫師與護理人員對病理部門服務滿意。
9.醫學影像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專業設置及其設備、設施滿足臨床需要,能提供24小時急診檢查服務。
(2)執行技術操作規范,實行科學的質量控制標準,開展臨床隨訪,定期進行質量評價。
(3)醫學影像資料質量符合臨床工作要求。
(4)報告及時、準確、規范,有審核制度。
(5)環境保護與個人防護達到標準。
(6)患者、醫師與護理人員對醫學影像部門服務滿意。
10.藥事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處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
(2)藥學部門布局合理,管理規范,能為患者提供安全、及時、人性化的服務。
(3)藥品供應滿足臨床需要。建立突發事件藥品供應與藥事管理機制。
(4)藥學部門要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管理工作模式,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制定、落實藥事質量管理規范、考核辦法并持續改進。
(5)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合理用藥的監督、指導、評價,開展藥物安全性監測,特別是對用藥失誤、濫用藥物的監測。指導醫師開展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協助臨床做好細菌耐藥監測。為患者提供合理用藥的咨詢服務,積極推廣個體化給藥方案。禁止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藥學技術工作。
(6)開展臨床藥學工作,建立臨床藥師制。臨床藥師數量合理,
負責臨床藥物遴選、處方審核,參與查房、會診等。
(7)加強對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包括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藥品購置、使用與安全保管。
(8)患者與醫師、護理人員對藥學部門服務滿意。
11.輸血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落實《獻血法》和《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醫院嚴禁非法擅自采血。
(2)具備為臨床提供24小時供血服務的能力,滿足臨床需要。
(3)建立質量監測、考核和信息反饋制度。
(4)制定、實施控制輸血感染的方案,嚴格執行輸血技術操作規范。
(5)落實臨床用血申請、登記制度,履行用血報批手續,執行輸血前檢驗和核對制度。完善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疾病的登記、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6)掌握輸血適應癥,科學、合理用血。
12.醫院感染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常規,制定并落實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醫院的布局、設施和工作流程符合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要求。
(3)落實醫院感染的監測、診斷和報告制度。
(4)加強對醫院感染控制重點部門的管理,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術室、重癥監護室、新生兒病房、產房、內窺鏡室、血液透析室、導管室、臨床檢驗部門和消毒供應室等。
(5)醫務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隔離工作制度、手衛生規范。
(6)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進行嚴格的消毒或者滅菌。
(7)合理使用抗菌藥物,開展耐藥菌株監測。
13.病案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
考核內容:
(1)貫徹落實《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
(2)醫療文書書寫及時、準確、完整、規范。
(3)建立、健全病歷全程質量監控、評價、反饋制度,提高甲級病歷率。
(4)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5)為醫療、教學、科研提供相關服務;按規定為患者或其代理人、衛生行政部門、醫學會、保險機構、公安、司法等部門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并按規定保護患者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