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附屬三院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9-05-31

項目編號:zssyx0901
項目名稱:中山大學附屬三院信息化系統采購項目


???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根據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要求, 擬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以下產品及其相關服務。
一、采購項目內容及數量:易操作、健壯性強、實用性強、開放性強、安全性高、技術先進的醫院的HIS系統軟件 一套
二、談判供應商的必備資格要求:
(一)談判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有法人資格和經營許可。談判供應商應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技術力量,注冊資金2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并具有 4年以上國內HIS系統應用軟件行業開發和實施經驗,其專門從事軟件研發專業技術人員在80人以上,具有大型軟件系統開發能力。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二)談判供應商須具有國家信息產業部的貳級(含)以上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談判供應商須具有ISO9001:2000資質認證,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談判供應商須具有CMM3級以上資質認證,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五)談判供應商應在文件中對于軟件的來源給予清晰地說明,證明合法擁有軟件的著作權,公司有本地化及二次開發能力。
(六)談判供應商應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有依法納稅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請提供相關的聲明和證明文件。
(七)談判供應商應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財務狀況,須提供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和開標前三個月內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或其復印件。
(八)如產品原產國有要求,制造商應有其原產國相應部門頒發的投標產品生產許可,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許可證等)。如不需要生產許可,談判供應商應在競爭性文件中給予說明。
(九)談判供應商的HIS系統需分別在三家(大于800張床位)以上的三級甲等醫院中有使用的成功案例(要求使用HIS全部核心業務),談判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中標通知書、供貨合同、驗收證明、顧客意見反饋等)。
(十)談判供應商近三年完成類似產品項目的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如中標通知書、供貨合同、驗收證明、顧客意見反饋等)
(十一)談判供應商應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和提供技術保障,并以售后服務承諾的形式,提供買方能得到的有效的售后服務。
(十二)談判供應商應針對本項目情況,提供詳盡的技術方案和售后服務方案,作為評標的依據。系統方案應詳盡提出所需硬件設備、網絡環境等標準,以避免給網絡集成、服務器系統集成、運行維護和管理帶來任何潛在問題和不方便。
(十三)招標文件列出了采購人可以接受的最低的技術規格和技術指標。談判供應商推薦的產品,在性能等各方面不得低于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各項指標。
(十四)如采購人或評標委員會要求,談判供應商應提供中國境內相關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最新檢測報告,以說明產品的技術性能指標達到招標文件要求。
(十五)除了本章提到的技術規格要求以外,投標響應的技術指標均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和/或國際標準。
(十六)談判供應商所提供的設計、制造、產品性能、及產品的測試等,都應按境內的現行標準和相應的技術規范執行。而這些標準和技術規范應以開標日為止最新公布發行的標準和技術規范。
(十七)談判供應商須承諾在此項目的后續過程中給予采購人不低于本次項目的折扣優惠。
(十八)談判供應商須承諾如果投標產品在后期供貨過程中發生變化(比如停產、更新換代等),必須給采購人最新的更新換代產品。
(十九)從事相關行業經營的經驗不少于兩年整且無不良記錄。
(二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談判。
三、獲取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或供應商報名及資格預審)的時間:
公告期間內(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20日)接受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報名
公告結束3天內(2009年6月21日—2009年6月23日)參與競爭性談判供應商購買談判采購文件
四、獲取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的地點: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信息科
五、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售價:300元人民幣
六、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及地點: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競爭性談判開始當天遞交(具體見招標書)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中山大學附屬三院談判小組
七、競爭性談判時間及地點:具體見招標書
八、?聯系方法:
有關此次談判邀請之事宜,可以書面、電話形式向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信息科查詢。
地址: 廣州市天河路600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談判事宜聯系人:楊科、銀工、李工
電話:85252337,85253265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競爭性談判。
注:供應商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談判資格,并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同時在網上進行實名通報,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中山大學及其附屬單位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