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屆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發布人:研究生科 發布日期:2023-06-01

2023屆畢業生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引導和鼓勵畢業生赴基層就業工作要求支持和鼓勵我畢業生參軍、服務基層和西部就業,根據《黨委學生工作部關于開展2023屆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工作(第一批)的通知》和中山大學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實施辦法》,現開展2023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及獎勵標準

(一)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獎勵赴艱苦邊遠地區就業應屆畢業生予以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及發放獎勵金。獎勵的區域確定以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為準,獎勵省份范圍參照《人事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名單(附件2。獎勵標準為每人5000元。

(二)專項獎勵對應屆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山區計劃等專項計劃的予以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及發放獎勵金。獎勵標準為每人5000

(三)選調生獎勵對應屆畢業生參加中央及省(區、直轄市)的選調生項目招考并被錄取予以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及發放獎勵金。獎勵標準為每人5000元,新疆、西藏定向選調生的獎勵標準為每人10000元。

)參軍入伍獎勵應屆畢業參軍入伍予以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及發放獎勵金。獎勵標準為每人10000

獎勵對象同時符合以上所列獎勵項目的,依據最高的獎勵項目標準發放畢業生獎勵,不可兼得。

二、獎勵對象

中山大學非定向2023屆畢業生,即按照國家下達招生計劃招收的具有學籍且符合獎勵條件的非定向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獎勵申報

1. 參加西部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項目”“大學生村官廣東省三支一扶計劃”“山區計劃參軍入伍等專項計劃的畢業生,學校統一根據錄取名單予以獎勵

2. 其他符合條件的2023屆畢業生提交以下申報證明材料就業協議書、錄用函、公示鏈接或報名推薦表等可以證明符合獎勵范圍的材料掃描件2023屆基層就業獎勵申報匯總表(附件1);③個人簡介,請參考《個人簡介示例》(附件3);④個人圖片(單獨提交原圖,勿嵌入文檔,要求大方清晰,大小1M以上,格式為JPG,適用于紙質文件清晰印刷)。以上材料請于202362日下午500前發送至郵箱zssyyjsk@126.com,郵件主題和附件命名要求:姓名+學號+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申請

、獎勵金發放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統一發文公布獎勵名單并組織表彰對獲得就業獎勵的畢業生一次性發放獎勵金,獎勵金優先發放至與校園卡關聯的銀行賬戶。申請獎勵的畢業生所提供銀行卡信息須為一類賬戶,其他類型賬戶不可辦理。

、其他事項

(一)畢業生申報時應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獲得獎勵的學生,經發現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行為的,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勵證書和獎勵金。構成違紀的,依據《中山大學學生處分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按照工作安排,2023年12月將組織開展第二批2023屆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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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基層就業獎勵申報匯總表

2.人部發〔200661號文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3.個人簡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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