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優生優培”資助計劃研究生進行學期考查的通知
發布人:研究生科
發布日期:2023-02-06
各優生優培生:
根據《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優生優培”資助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五章第二十條、二十一條規定,在每學年春季學期開學后的第一周,導師應對“優生優培”資助計劃研究生(以下簡稱:“優生優培”生)上一學期的學習和研究進展等情況進行考查。
考查內容主要包括:“優生優培”生在秋季學期內課程學習情況及科研工作表現。“優生優培”生在學期間其學業須達到的基本要求見《實施辦法》第五章第十九條規定。
學期考查以導師意見為主,導師應對“優生優培”生是否繼續按“優生優培”資助計劃研究生培養給出明確意見。考查結果應及時反饋至學生本人,并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優生優培”生需填寫《中山大學“優生優培”資助計劃研究生學期考查表》(附件1)(每人一式三份),交導師填寫意見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交研究生科。
附件:?中山大學“優生優培”資助計劃研究生學期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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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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