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級新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22級新生:
? ? 為做好我院新生資助工作,現開展2022級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本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將作為2022-2023學年開展學生資助工作的基礎,為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學生醫療補助等資助項目的評定提供依據。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我校2022-2023學年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
1.?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在基本修業年限內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和專項計劃定向就業但無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
2.?所在家庭獲香港特區政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資助的研究生,所在家庭獲澳門特區政府特別援助金(弱勢家庭特別援助)的研究生,所在家庭獲臺灣當地政府社會局認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研究生。
二、認定等級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比較困難、一般困難三個等級。
(一)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作為認定特別困難的參考條件:
1.?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戶);
2.?低保戶子女;
3.?特困供養人員(含無經濟來源的孤兒、殘疾人);
4.?直系親屬或本人患重大疾病,需長期自費治療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5.?家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二)家庭經濟比較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學費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作為認定比較困難的參考條件:
1.?來自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村學生;
2.?城鎮低收入家庭子女;
3.?家庭供養人口較多或多個子女同時就讀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4.?父母一方撫養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5.?直系親屬或本人患疾病,需長期自費治療,治療費用較高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6.?家庭遭受較嚴重災害或突發事件的且缺少經濟來源的。
(三)家庭經濟一般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
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優撫對象(含烈士、犧牲軍人親屬)、因公犧牲警察子女、殘疾人或殘疾人子女。
三、認定程序
(一)學生申請
? ? 新生可于2022年8月20日至9月5日期間登錄迎新服務網(https://freshman.sysu.edu.cn/yxfww),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模塊登記信息,紙質版證明材料于入學報到時提交。
? ? 學生需上傳家庭經濟狀況相關證明材料的圖片(圖片每張不超過 5M):
? ? 1.?《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
? ? 2.?相關證件,如扶貧幫扶手冊、低保證、五保證、特困職工證、下崗證、殘疾證、烈士證等;
? ? 3.?直系親屬或本人患病的,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相關票據;
? ? 4.?家庭遭受災害的,如有受災證明則提供相關證明(如無則不需另行提供);
學生應對填報資料和申請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做出承諾。
(二)年級(或專業)評議
我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以下簡稱認定工作組),負責所在單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我院以年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以下簡稱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所在年級(或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我院認定評議工作的相關要求和程序參照《中山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中大學生〔2019〕21 號)執行。
? ? (三)培養單位審議與公示
我院認定工作組,對各年級(專業或班級)評議小組評議結果進行審議。對通過審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以適當方式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時不會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間,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培養單位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異議。認定工作組應予以答復。
(四)學校審核
學校復核并組織審議。審議通過的名單為最終認定結果。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四、工作要求
1.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虛構申請理由,偽造相關要件,騙取資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認定結果,收回資助資金,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學生工作管理處根據中山大學學生處分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2.我院認定工作組成員和年級(或專業)認定評議小組成員須對申請認定學生的相關個人信息進行保密,規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的審核、查閱、復印、流轉、公示、存檔等操作,杜絕信息外泄現象的發生,保護受助學生尊嚴。
如有疑問,可聯系研究生科
聯系電話:020-8525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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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山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談話記錄表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民主評議記錄表
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資助項目及個人發展情況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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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