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英教授參與編制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放射治療輻射安全與防護要求》正式頒布

發布人:黨委宣傳科 發布日期:2021-11-09

2021年10月17日,腫瘤放射治療科主任徐向英受邀參與編制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放射治療輻射安全與防護要求》(HJ1198-2021) 正式頒布。該標準由國家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廣東省輻射防護協會承擔編制,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目前,放射治療作為腫瘤治療三大手段之一,其作用愈發得到肯定。我國放療行業發展迅速,各省、市甚至部分縣(區)級醫院已建設或正在籌建放療科。由于放射治療具有照射劑量大、對放射治療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與防護要求高等特點。為了規范放射治療工作場所選址、布局與分區,加強放射治療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與防護,做好放射性廢物處置和輻射監測工作,切實落實放射治療機構輻射安全與防護主體責任,保障放射治療醫務人員、公眾及環境的輻射安全,對規劃建設等亟需出臺國家級相關標準指導行業規范。

廣東省輻射防護協會聯合了國家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廣東省環境輻射監測中心、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深圳醫院、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甘肅省腫瘤醫院、廣東三九腦科醫院、廣州泰和腫瘤醫院等編制組成員單位的專家,對國家現有放射治療的相關法規標準、規范進行了匯集研究,并對全國放射治療輻射安全與防護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歷時兩年,對該標準進行了全面、詳盡的討論及編制。該標準的發布,將對我國放射治療工作場所的輻射安全與防護提供具體指導,并有效推動我國放射治療事業的健康發展。

我院腫瘤放療科主任徐向英受邀參與該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正是徐向英教授在我國腫瘤放射治療界擁有業內較高的學術造詣及影響力的體現,同時也提升了中山三院腫瘤放射治療科在國內及區域的廣泛影響力。我院作為本次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編制單位,將充分發揮在輻射安全上的先行示范作用,規范臨床輻射防護相關行為,努力成為展示醫療輻射安全防護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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