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研究生在學期間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審查工作的通知
研院〔2019〕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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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范研究生在學期間公開發表
學術論文審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中山大學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大研院〔2018〕67號)關于研究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前須經導師審核的規定,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責任,現就進一步規范研究生在學期間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在學期間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審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導師須對其指導的學生進行學術規范、學術誠信教育和指導,對學生公開發表論文、研究是否符合學術規范、學術誠信要求,進行嚴格的檢查與審核,認真履行審查責任。
研究生導師未履行學術道德規范教育、論文指導和審查把關等職責,其指導的學生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招生、直至取消其導師任職資格等處理。
二、研究生在投稿前,必須填寫《中山大學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導師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并主動將論文原始稿件等相關材料和審核表提交導師審查,導師簽字同意后方可投稿。研究生畢業后,若發表的學術論文涉及本人學位論文研究內容和署有導師姓名的,也須經導師同意后方可發表,且須把中山大學列為署名單位(若該論文持有權屬于中山大學,則中山大學應為第一署名單位)。
未經導師審核擅自投稿的學生,學校將依規給予處理。
三、發表論文稿件經導師審核簽字后,研究生不得隨意更改論文相關內容。如確需更改,請把修改情況填入《審核表》“投稿后修改情況”欄目內,并由研究生和導師簽字確認。
附件:中山大學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導師審核表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6日
(聯系人:傅理律,聯系電話:84110955)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
2019年1月17日印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