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8-05-08

根據《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及《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各學科特點及考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我院采用學校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線;

2、若初試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數較多,由導師確定復試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初試成績按導師排序,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復試名單,并向考生公布。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 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內,考生須在其中1份的空白處書寫“授權中山大學代本人申領工行靈通卡,并從本人指定賬戶扣收學費”并簽名);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證、境外學位學歷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報考醫學臨床學科學術學位各專業的考生,還須攜帶學士學位證書,如已獲得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請一并提供(已獲準參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請提供規培單位證明)。?
???4.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還須攜帶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如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須提供規培單位出具的準予參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證明)。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1、復試方式以面試為主,可據學科特點,適當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復試內容包括外語運用能力和業務能力考核兩部分,滿分為300分。其中外語運用能力考核占100分,業務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語運用能力考核含聽力及口語的測試,可根據學科特點另外安排專業外語的筆試內容。

業務能力考核主要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結合考生提交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開展的研究計劃》、科研成果等報考材料,重點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情況及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等相關內容。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考核方式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導師原則上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復試成績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參加復試的專業錄取。

五、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系方式

1.附屬第三醫院研究生科

電話: 020-85253183

郵箱:zssyyjsk@126.com

?2.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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