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屆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升學登記、回生源地登記等手續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據畢業生畢業教育和離校的有關安排,2014年5月26日至6月2日是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內升學、出國(出境)升學登記等手續的時間。請每一位相關畢業生,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
除已在就業管理系統上個人確認就業協議書的(包含備注“欠函”的)畢業生外,需要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內升學、出國(出境)升學的畢業生,須在2014年5月26日至6月2日通過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其他畢業去向管理)向學校提出相應的申請或登記,經就業指導中心確認后,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6月2日后,在已落實就業單位、升學、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間進行調整的,學校不再予以辦理。
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將其就業方案列為回生源地,并辦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續。
附件:
1.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2.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3.國內升學及出國(出境)升學手續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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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 有就業意向的但未落實就業單位或未完成簽約手續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5月26日至6月2日通過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向學校提出申請。已提交暫緩就業申請的畢業生,6月25日后到所在院系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并填寫相關內容,具體時間以院系通知為準。
??? 已在就業管理系統個人確認協議書但中心未確認或電子協議書備注為“欠函”的畢業生,暫緩就業由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辦理,6月25日后到所在院系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并填寫相關內容,具體時間以院系通知為準。
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將其就業方案列為回生源地。
與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期限為二年。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保留在學校,黨團組織關系保留在院系,檔案由學校檔案館統一轉至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并由其免費保管兩年。暫緩就業是一項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延長派遣期限的優惠政策,但有其特殊的限制條件。在暫緩就業期內,戶口在校內的畢業生如需辦理結婚、生育、出國、 出境(如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購房等手續,必須先取消暫緩就業,辦理檔案戶口遷出學校后,在新戶口所在地辦理以上手續。
民族生不能申請暫緩就業。畢業生應及時按規定的時間辦理暫緩就業手續,過期不予補辦。
附件2
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回生源地的畢業生,須按時到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其他畢業去向管理)登記回生源地信息,核對生源地是否有誤。學校將按照該信息把畢業生的檔案發回生源地:省內生源的畢業生檔案發往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生源的畢業生檔案發往該省規定的相關單位。回生源地畢業生的戶口,一律遷回高考前戶口所在地,即遷往地址與高考前戶口遷出地一致。如在校期間有發生父母戶籍地址變動的,應及時聯系就業指導中心更改生源地信息。
附件3
國內升學及出國(出境)升學手續辦理程序
國內升學的畢業生(含攻讀雙學位的畢業生),按時到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其他畢業去向管理)登記升學信息。
對于校內升學的畢業生,須在2014年5月26日至6月2日期間通過就業管理系統上報個人信息,除根據個人情況如實填寫升學類型外,還應詳細填寫個人聯系方式。
對于校外升學的畢業生,在上述規定時間內通過就業管理系統上報個人信息,除填寫升學類型及個人聯系方式外,還應詳細填寫“學校名稱”、“檔案寄送地址”、“郵編”、“戶口遷移地址”四個字段的信息。否則,學校不能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檔案戶口遷往錄取院校。
??? 確定出國(出境)升學的畢業生,如在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登記出國(出境)升學信息,學校將把檔案發回生源地、戶口發回高考前戶口所在地,打印回生源地的報到證。